生态产品贸易始于世界1970年代。 与此同时,欧洲企业要求来自我国农业国家的生态产品。 随着这些需求,生态农业开始在我国的1984。 第一个生态农业实践是用葡萄干和无花果干制成的,这是我们在爱琴海地区的传统出口产品。 在其他地区,如榛子和杏干,开始生态生产。

通过这些研究,在1992建立了生态农业组织协会,以便在某一系统中建立生态生产。 该协会的成员一直是出口公司,制造公司,研发公司和消费者组织。

简而言之,我国爱琴海地区的生态农业活动已经开始,大多数生产者都在伊兹密尔。

欧盟国家1991发布的有机生产指令EEC 2092 / 91是第一部关于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生态农业活动是在这一指令的基础上开始的。 该指令已在2009中撤销,并已由法规834 / 2007取代,后者规定了EC 889 / 2008的条款以及本法规的适用条款。 在这些法律安排中,已经进行了生态生产方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投入,控制和认证方法,第三国的标签和进口。

在土耳其,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通过生态方法颁布了“植物和动物产品生产条例”。 最后,在1994中,颁布了“有机农业原则和实施条例”。

另一方面 TÜRCERT技术控制和认证公司 已开发出一种完全自行设计的标准,称为ECOmark。 TÜRCERT还为符合这些标准要求的公司提供ECOmark证书和ECOmark徽标使用权。

如果实施ECOmark标准的公司适用于TÜRCERT,则签订合同,然后通过任命审计员启动审计。 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检查后,如果TÜRCERT确信公司符合ECOmark标准的要求,TÜRCERT将颁发并颁发ECOmark证书。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可以在其产品上使用ECOmark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