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和城市规划部在2013颁发的建筑产品指令(305 / 2011 / EU)生效后,现在想建材卖给欧盟国家的企业,符合性声明(性能声明)组织,必须把产品上的CE标志。 签发合格声明的义务受以下条件限制:
- 如果生产的建筑材料有统一的欧盟标准
- 如果已获得此建筑材料的欧洲技术认证
但是,对于某些建筑材料,上述规定中提供了一些例外情况。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决定对产品发布性能声明和CE标志是由企业做出的。
有问题的建筑材料是永久用于建筑和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 建筑工程并不仅限于建筑物。 道路建筑材料,隧道,水坝到桥梁,从景观到各种建筑物都有广泛的区域。 在上述定义中,当永久使用时,使用有助于建筑物基本性能的所有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的性能主要取决于以下七个基本特征:
- 机械强度和稳定性
- 在发生火灾时要安全
- 卫生,健康和环境条件
- 正在使用的辅助功能和安全功能
- 噪音防护特性
- 节约能源,保持热量
- 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建筑材料的性能必须至少提供这七个特征中的一个。
性能声明必须在生产的建筑材料上粘贴CE标志。 带CE标志的建筑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 屋顶覆盖物,屋顶照明,烟囱和辅助材料
- 水泥,骨料,石膏和混凝土的助剂
- 道路建筑材料
- 外墙涂料和外墙
- 门窗
- 火灾报警和消防产品
- 金属和塑料紧固件
- 玻璃材料
- 砌体材料
- 膜和土工布材料
- 管道,坦克和相关材料
- 预制混凝土材料
- 混凝土加固和预加载钢材
- 结构轴承和金属制品
- 结构木制品和木板
- 保温材料
根据上述建筑产品法规(305 / 2011 / EU)编制的业绩报表对于保护企业的权益非常重要。 企业不对其未申报的任何表现负责。
表现声明的特征简述如下:
- 介绍公司产品的文件
- 实体根据类型测试报告承担责任的工具
- 有争议的情况下商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证据
- 包含最终用户的产品相关信息的文档
- 它是为实体提供未声明的表演保护的基础。
- 为所有相关方提供保证的文件。
基本上,在准备绩效声明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 应为每个建筑材料项目准备单独的履约声明。 该声明应描述建筑材料的范围。
- 性能声明必须具有制造商的证书跟踪编号。
- 此外,制造商必须拥有公司信息。
- 应该注意哪些性能标准适用于建筑材料生产。 这些性能标准包含在“建筑产品法规”(附件1)“建筑工程基本要求”附件中。
“建筑产品法规”附件(附件3)中给出了如何编制履约声明的示例。 必须与市场上可用的建筑材料或电子版一起向最终用户提供性能声明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