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关税同盟的目标是为欧盟国家建立单一的市场理解,并做出必要的安排,将它们融入单一市场,即确保货物的自由流动。 在1951,欧洲煤钢共同体是根据“巴黎条约”建立的,欧盟开始其政治生活。 随着1957的罗马条约,它成为欧洲共同经济共同体。 目标结构在1986中建立。 成员国之间的委托人,劳工和服务自由流动的障碍已被取消。 在我们国家的1996 关税同盟 协议,与欧盟建立了一个涵盖工业产品的关税同盟。 背后 适应性研究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欧盟已在1985中采用 新方法 计划,而不是为每个产品准备单独的技术法规,将类似产品收集到一个组,已开始实施一般技术文件的准备。 在这方面,已经为符合人类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动植物健康,环境和消费者保护等标准的产品组制定了指令,这些标准被视为基本要求。

这种方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 遵守法律规定仅限于符合基本要求的产品的自由流通。
  • 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产品技术特性应在统一标准中规定。
  • 制造商可以自行决定实施统一标准或其他标准,制造商将始终能够查阅其他技术文档。
  • 按照统一标准生产的产品将被视为符合基本要求。

新方法指令 今天,它涵盖了23产品系列,CE标志是属于这些产品组的产品的必备品。 没有CE标志的产品既不能生产也不能运往欧盟。 而且,这是一种不值得和适当的方式 CE标签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需要回收。 事实上,严厉的制裁可能适用于以这种方式运营的制造公司。

欧盟产品的测试和合格评定过程是通过1989中的全球方法和1990中的模块化方法实现的。 这些安排是因为新方法指令引入的技术法规与货物自由流动的可能性不相容。 这些法规旨在相互遵守和承认检查,测试和认证,并预见产品的合格评定应由认证机构进行。

TÜRCERT认证机构主要进行认证研究。 但是,它还为客户提供各种测试和检验研究等技术服务。 在这方面,如果对CE标志有任何疑问,并且如果您想获得有关CE产品认证是否是法律义务的更详细信息,TÜRCERT认证机构的有价值的员工将永远与您同在。